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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資訊

    高雄市鼓山區衛生所員工職場霸凌防治、申訴及調查專區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4-22 00:18 承辦單位:鼓山區衛生所

    本所受理職場霸凌事件申訴管道如下:
    (一) 申訴電話:07-5315753。
    (二) 申訴傳真:07-5326815。
    (三) 申訴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:g5315753@kcg.gov.tw。
    (四) 申訴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:

    依人員類別區分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如下:

    1.事涉本所公務人員及約聘(僱)人員:本所兼人事管理員。

    2.事涉本所職工及臨時人員:本所總務單位。

    主類別:職場霸凌防制及申訴專區
    次類別:職場霸凌防制及申訴專區
    年度:113
    公告日期:1130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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