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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醫療器材商及技術人員申請相關表單(含新設立、變更、停復歇業、人員登記)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7-11 13:06 承辦單位:鼓山區衛生所 承辦人:洪小姐

    本頁僅供醫療器材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申請使用,中西藥販賣業及藥局藥師申請請回上ㄧ頁。

    本市醫療器材商申請設立已改為分兩階段,

    第一、請先辦理籌設,以取得籌設許可

    第二、再辦理設立,以取得執照

    領有或申請醫療器材商執照、營業項目有製造、輸入、維修均須登記有技術人員,且資格條件必須符合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5~7條規定,並於113年5月2日起完成前述規定登記,已登記者若資格部份不符部分,期滿仍需補齊資格證明文件進行補登。

    本頁提供表單有

    1. 醫材商申請文件檢核表--------->醫療器材商申請相關文件檢核表(籌設設立停復歇業)
    2. 技術人員登記文件檢核表------->販賣業醫療器材商技術人員登記應備妥文件
    3. 申請書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>醫療器材商(含技術人員)登記事項申請書
    4. 聲明書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>醫療器材商聲明書
    5. 委託書
    6. 醫療器材商執照遺失切結書

    申請案送件前,可先和本區藥政承辦人聯繫及預約時間(07-5315753),以節省您寶貴的等候時間。

    類別:藥事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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