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首長信箱處理規範

    親愛的貴賓您好:
    請將您的寶貴意見e-mail告訴我們,
    並於信中留下您的姓名及連絡方式(市話、行動電話、地址、電子郵件)
    我們將於7個工作天內回覆您。
    (不含週六、週日及例假日或因天災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停止上班日)
    感謝您。

    本所信箱:g5315753@kcg.gov.tw
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